金九銀十,珠海市金灣區的11戶養殖戶迎來了魚塘的大豐收。
適逢中秋國慶佳節,魚肥價好,養殖戶個個喜上眉梢。這11戶養殖戶喜獲豐收后做的第一件事,是來到珠海市金灣區人民法院,主動聯系執行法官要求辦理魚塘移交手續。
原來,
魚塘豐收的背后,
有一段執行法官
善意執行的故事。
案情回顧 /
今年5月,珠海平沙鎮某社區承包魚塘的11戶養殖戶沒有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騰退魚塘義務,金某公司向金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經多方調查,了解到養殖戶大多是以家庭形式負債經營魚塘,本次執行案件涉及11戶養殖戶的500多畝養殖水域。很多養殖戶放養的魚苗還小,尚未具備上市出售條件,如果立刻啟動強行清塘騰退,養殖戶前期投入的魚苗、飼料等成本將無法收回。
▲500余畝魚塘
鑒于實際情況,執行法官與申請執行人金某公司多次溝通,得到了該公司的理解和支持。法官隨即召集雙方當事人協商,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將騰退魚塘時間延至9月底。達成協議后,11戶養殖戶非常感動,紛紛表示一定會在期限內主動交付魚塘,并交納租金至9月底。
▲達成一致意見
9月30日,11戶養殖戶如約將全部案涉魚塘移交申請執行人,其中8戶已結清租金。
執行法官顏永韜說:“這個系列案的執行過程中,我們考慮到要兼顧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讓被執行人主動履行騰退義務。實際執行的效果也非常好。近年來,我們貫徹善意執行的理念,特別是在執行涉農案件時,一定會深入田間地頭,現場傾聽各方訴求,了解案情背景,避免就案辦案,努力以善意執行化解當事各方的矛盾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