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北農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3年4月14日召開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在歸還前次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20,000萬元后,繼續使用閑置募集資金人民幣50,000萬元暫時用于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股東大會通過之后并已歸還前次補充流動資金次日起不超過12個月,并提交到提供網絡投票的201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2013年5月9日,201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該項議案,使用期限自該次股東大會批準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13年4月16日及2013年5月10日刊載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的公告編號為2013-017的《關于以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及公告編號為2013-022的《2012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根據上述決議,公司在規定期限內使用了部分閑置募集資金50,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公司已分別于2013年11月14日、2013年12月16日、2014年1月7日、2014年1月8日將暫時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閑置募集資金中的5,000萬元、12,000萬元、4,751.12萬元和5,248.88萬元的資金提前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戶(具體內容詳見公告編號為2013-049、2013-061、2014-001的公司公告)。截至本次歸還募集資金前,公司實際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23,000萬元。
2014年5月6日,公司已將其余23,000萬元募集資金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戶。此次歸還募集資金后,公司已將上述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50,000萬元于到期日前全部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用賬戶,并及時將情況通知了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