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8/25 17:48:27
湛江國聯水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的通知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本公司董事會將2014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證監許可字[2010]833 號《關于核準湛江國聯水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通知》的核準,由主承銷商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采用網下詢價配售與網上資金申購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向社會公開發行8000 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 股),發行價格為14.38元/股,募集資金總額1,150,400,000.00元,扣除各項應付發行費用67,321,540.00元,實際募集資金凈額1,083,078,460.00元。上述資金實收情況業經深圳市鵬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深鵬所驗字[2010]239號”《驗資報告》驗證。
根據財政部《關于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業做好2010年年報工作的通知》(財會[2010]25號)的精神,公司于2011年對發行費用進行了重新確認,將本公司2010年7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生的8,692,040.00元廣告費、路演費、上市酒會費等費用,調整計入了當期損益,公司已于2011年4月7日用自有資金8,692,040.00元補足募集資金專戶,最終確定的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1,091,770,500.00元。截止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資金收支情況如下:


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1、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公司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加強股份有限公司公開募集資金管理的通知》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的《創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的要求制定了《湛江國聯水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并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對募集資金實行了專戶存儲,并于2010年7月20日、2010年9月8日、2010年9月20日、2010年11月26日分別與保薦人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開戶銀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公司對募集資金的使用履行《募集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申請和審批程序,確保專款專用。公司充分保障保薦機構、獨立董事以及監事會對募集資金使用和管理的監督權。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本公司的保薦機構,采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公司授權其指定的保薦代表人可以隨時到商業銀行查詢、復印公司專戶的資料,公司和商業銀行積極配合;三方監管協議的履行情況正常。
2、募集資金在各銀行賬戶的存儲情況


三、本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1、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本年度公司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如“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見附表)所示。
2、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地點、實施方式變更情況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地點、實施方式變更情況。
3、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4、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5、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其他使用情況。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無。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公司已披露的相關信息不存在未及時、真實、準確、完整披露的情況。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